赤林草规发〔2021〕14号
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1年中央财政
市财政局:
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》(内财资环〔2021〕575号)精神,文件下达我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0万元,经我局党组会研究,现将该项资金分配意见呈上,详见附表。
附件: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
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
2021年6月25日
赤林草规发〔2021〕14号
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1年中央财政
市财政局:
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》(内财资环〔2021〕575号)精神,文件下达我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0万元,经我局党组会研究,现将该项资金分配意见呈上,详见附表。
附件: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
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
2021年6月25日